甘肃省检察院发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兰州新区检方发检察建议挽损2.2亿元
□ 本报记者 赵志锋
近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86件,立案1290件,履行诉前程序111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052件,民事公益诉前程序67件;提起公益诉讼10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6件,民事公益诉讼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2件。
国土局未履职致国家利益受损
2018年3月,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甘肃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16567万元的成交价取得585.90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缴土地出让金11513万元,欠缴土地出让金5054万元。兰州新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17558万元的成交价取得544.55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全额欠缴。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催缴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兰州新区检察院向新区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向甘肃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某科技有限公司催缴欠缴的土地出让金。
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措施,督促两家企业补缴拖欠的土地出让金。经过努力,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将两家用地企业拖欠的2.2亿余元土地出让金收缴到位,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
据介绍,此案是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国土出让金领域内取得监督实效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也是甘肃省内涉案金额巨大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河水遭污染监管部门被诉
甘肃省检察院接群众举报,称通渭县境内存在非法排污,造成牛谷河河水污染,长期散发恶臭气味,多位村民用河水灌溉农田后,农作物出现发黄、死亡的现象。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将线索移交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定西市检察院于2017年7月17日移交通渭县检察院办理。通渭县检察院经调查发现,牛谷河沿岸共有排污口20个,且均为直排,尤其是位于通渭县平襄镇城关村中山社与南门社一带,因未铺设污水管道,在此居住的400多户居民直接将生活污水通过明渠排入牛谷河。
2017年8月21日,通渭县检察院向通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规划全县污水管网工程,将沿岸排污口全部收集于污水管网。但通渭县住建局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2017年11月28日,通渭县检察院依法向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通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判令通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2018年4月20日,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被告通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依法全面、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继续全面履行排污口的并网建设与污水管网的监督管理职责。
5月31日,通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服一审判决,向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9月3日,通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撤回上诉,甘肃矿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准许撤回上诉。
据介绍,本案起诉后,行政机关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整改,目前全县已建成污水管网及截污管网共计56.33公里,污水提升泵房一座,基本解决了河道生活污水直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