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24日电 (记者 马海燕)针对近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地方和学校不同程度出现了一些招生违规行为,中国教育部24日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严禁高中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高中学生“人籍分离”,并要求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
关于中小学阶段招生,《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对于普通高中招生行为,《通知》指出要进一步规范,所有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加强高中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对于中职学校招生行为,《通知》提出定期核查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布具备资质学校,于每年5月底前面向社会公布。
关于高校录取,《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规范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认真组织开展高校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