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执法公开助力深化消防改革
今日社评
本报特约评论员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各地消防部门应积极完善执法公开制度,加快推进“消防执法公开网”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努力提高消防执法事项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消防部门要不断提高执法公开质量,进一步敞开阳光政务大门,规范消防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9年3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消防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消防执法仍存在着审批难、执行随意等问题,与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一些消防执法人员麻木不仁,因执法过于随意、失职渎职被依纪问责,甚至有极少数人经受不住金钱诱惑,最终堕入犯罪深渊。如2014年深圳消防系统爆出腐败窝案,该市消防局私设“小金库”,涉案金额高达4000万元,44人被立案。这些问题和案例从不同方面表明,进一步深化消防改革,规范消防权力运行,意义重大而刻不容缓。
《意见》明确,消防执法改革要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意见》就此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规范消防权力运行,首先要坚持理念先行,强化学习引领,将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消防执法人员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同时,加强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提升消防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其次,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供给。要全面排查、坚决整治消防执法各环节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细化标准,健全制度,确保规范执法有章可循。要坚持严字当头,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失范现象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对逾越底线,违纪违法者坚持严肃问责,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规范消防权力运行,除了消防部门自身要作出不懈努力,还需提高执法公开质量,进一步敞开阳光政务大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这方面,一些地方已初步作出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效果,其做法和经验值得推广。今年4月17日,《中国应急管理报》专题报道了河南省济源市消防支队执法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据介绍,济源市消防支队以全省消防执法公开试点工作为契机,自主设计开发了济源消防执法公开网,成为全国首家向社会完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书信息的平台,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目前,不少地方的消防执法公开工作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存在不小的距离。鉴于此,各地消防部门应借鉴济源等地的先进经验,积极完善执法公开制度,细化明确责任,加快推进“消防执法公开网”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努力提高消防执法事项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可以期待,随着《意见》逐步贯彻落实,各地消防部门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尤其是执法公开质量和效率持续提高,必将推动消防权力运行越来越规范,带动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水涨船高,助力深化消防改革,形成积极活跃的正相关效应和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