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解难题快求实效精准施治
云南丽江旅游法庭化解矛盾念好“三字经”
编者按
近年来,旅游市场屡屡曝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种种问题,为舆论所关注。如何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及时化解涉旅纠纷、有效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成为新时代满足人民群众在旅游消费维权方面新需求的法治课题。
在规范旅游市场、及时化解涉旅矛盾纠纷、有效维护旅游消费者权益工作中,云南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司法为民工作方式方法,设立旅游专门法庭、巡回审判点150多个,通过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深度参与全省旅游市场整治,为群众分忧,为政府解难,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天本报刊发记者探访云南丽江旅游法庭的调查报道,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王宇
云南丽江,有青翠掩映皓白的雪山,有旖旎胜过江南的古镇,其独特的风情早已成为国内著名旅游胜地,吸引着众多国内外游客、商家。
数据显示,常住人口只有120万人的丽江市,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超过4000万人。
从管理角度来看,这是一个惊人的流动人口数量。游客增多对本地衣、食、住、行、购等各个环节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带来各种矛盾纠纷,一度成为当地社会治理的难题。
在此背景下,3年前,全国首家旅游专门法庭——“丽江市古城区法院旅游专门法庭”挂牌成立。由此,拉开了云南各旅游景区设立巡回法庭的序幕。目前,云南全省已设立旅游专门法庭、巡回审判点超过150个。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丽江市,实地探访古城区旅游专门法庭、玉龙旅游巡回法庭的运行情况,
感受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在云南的司法担当。
“专”——化解涉旅纠纷体现专业优势
在束河古镇街核心景区尾新村,有个带小院的三层小楼,走进敞开的古铜色大铁门,游客很容易就能找到旅游专门法庭。
这里,诉前调解室、立案窗口、数字化法庭一应俱全,可以实现庭审全程网络直播。
7月22日上午9时,法官正在对一起旅游纠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当事双方因为旅游大巴租赁费用拖欠产生纠纷,办案法官经过半个小时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案件此前经过公安调处、司法调解,但没有达成协议。来到旅游专门法庭,法官从法律的专业角度和当事人深入交谈,明确法定权利责任,当事人豁然开朗,立即和解。
“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作风好的专业办案团队,是确保旅游专门法庭发挥作用的关键。”古城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志伟说。
旅游专门法庭成立之初,古城区法院就从入额法官中挑选了4名业务能力出众的法官,入驻旅游专门法庭一心办理旅游案件,如今,办案法官已经增加到6名。
在张志伟看来,除了有固定的场所、专业的队伍,明确统一的受案范围也是确保高效办案的重要条件。
为此,古城区旅游专门法庭明确,受案范围主要包括束河片区所有民商事案件,游客在古城区内吃、住、行、娱、乐活动中与商家、旅行社团发生的旅游案件,大研古城和束河古镇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
“外地游客在旅途中人生地疏,相对弱势,如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面对记者提问,这里的法官们众口一词:“绝对一视同仁!特别是在受理环节,还会通过现场快速受理等方式打通外地游客维权渠道,让他们在陌生的地方感受到旅游专门法庭的方便和温暖。”
据统计,古城旅游专门法庭成立以来,审结涉旅纠纷740多件,均达到案结事了。别看数量不大,但大多数案件是经过旅游相关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相对争议比较大的案件,凸显了专业法庭在缓解矛盾激化中的优势。
“快”——快立案快审结减轻当事人诉累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拥有玉龙雪山、拉市海、石鼓镇等景区,每天迎客上万人。2016年,玉龙县法院在这三个景区设立旅游巡回审判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在节假日全天候、平时不定期进驻景区开展法律服务。
“游客停留时间短,以最快的方式为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纠纷,就是给他们最好的司法服务。”据玉龙县法院院长和康宁介绍,为让游客一发生纠纷就能及时找到法官,玉龙县法院确定了玉龙雪山和拉市海两条旅游路线,法官定期、不定期沿着两条路线巡回受案、办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进行普法宣传,符合条件的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执行。
“游客的旅游时间有限,都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定分止争、解决问题,旅游法庭在办案中除要快速受理、快速裁定外,还应在调解环节下足功夫。”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进认为,办案法官要敏锐捕捉当事人权益最大平衡点,引导双方通过权利让渡实现纠纷及时快速化解。
一年前,来自昆明滇池国家度假区的游客带着孩子在丽江束河古镇旅游期间,孩子不慎在下楼梯时摔伤,经多次协商未果后,这位游客口头将客栈老板诉至旅游专门法庭。
如果按照正常诉讼程序,游客势必因此事要多次往返于居住地和丽江,影响正常工作生活,于是,法庭立即通知客栈负责人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还出台了《依法办理旅游纠纷案件速裁办法》,对速裁的案件范围、速裁程序等内容均作了详细规定,为案件速裁提供了制度保障。如今,当日立案、当日裁决已成各旅游巡回法庭的常态,办案效率极大提高。
一个好消息是,今年6月,依托云南省委政法委推出“云解纷”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丽江市内各旅游巡回法庭迈进了远程调解、远程开庭的“新时代”,为提升办案质效插上了智慧化翅膀。
近两个月来,古城区人民法院专门旅游法庭已应用远程视频办理了4个案子,都实现了案结事了,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张志伟对记者说,法庭要求每一名办案法官都时刻牢记:办案就是服务,要通过司法办案服务游客、服务旅游市场、服务旅游行业。
“精”——司法建议引发旅游市场专项整治
不久前,丽江市旅游部门对购物店给导游返点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以此斩断旅游行业潜规则下的黑色利益链。这一集中整顿行动的推出,得益于古城区旅游专门法庭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
原来,导游方某带游客到购物店购物后,购物店未将回扣费返给方某,只写了一张欠条。后因购物店经营不善倒闭,方某将购物店老板李某一纸诉状告到了旅游专门法庭。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古城区法院旅游专门法庭发现个别导游与购物店结成不正当的“利益联盟”,为此,旅游专门法庭向旅游部门提交了司法建议,督促其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导游及其他旅游从业者从业资质的审批,适当提高旅游市场准入门槛,提升旅游服务能力。
随后,丽江市旅发委采纳了古城区法院旅游专门法庭的司法建议。
从“就案办案”到延伸审判职能,发出司法建议,深度参与社会治理,这一转变是旅游巡回法庭做“精”旅游案件的一个生动体现。
王进解释,所谓做“精”,就是在案前关口前移,做好法治宣传、诉前调解和释法工作;案中开启简易程序,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案后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深挖问题根源,堵住机制漏洞,助推旅游市场环境持续向好。
“如果只是‘就案办案’,那设立巡回法庭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王进说,近3年来,丽江市各旅游巡回法庭在审理涉旅案件中,发现旅游市场中存在购物返点、旅游大巴监管不到位、食品商标法律意识淡薄等行政机关监管漏洞,向旅游、运政、工商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30多份,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答复和解决。
除了发出司法建议,旅游法庭还积极参与规范旅游市场措施的制定。多年前,因古城房租上涨,一些房东随意毁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多发,针对这一情况,古城区旅游专门法庭参与了丽江市房屋租赁标准化合同制定。2017年标准化合同推行后,租赁纠纷大幅下降。
“把旅游巡回法庭建好管好用好,探索司法服务地方旅游发展新途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以最快速度实现游客权益,这也是丽江市两级法院推动‘枫桥经验’本地化的具体实践。”不久前到丽江法院视察工作时,全国人大代表曹国候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