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硬核”十条,山东公布24小时监督热线
6月8日下午3:00,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
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要求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排查房产出租情况,主动联系承租方,对符合减免资格的,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对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将坚持适度、有序放开原则,各县(市、区)都要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和负面清单。山东商报·速豹新闻记者 刘建宇
国企要主动减免房租 (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u5891748", container: "_i630znox87b", async: true });[img]//cpro.baidustatic.com/cpro/ui/cm.js" async="async" defer="defer" >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于成河表示,“我省在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服务电话,电话号码是0531-86198610,全天24小时接听,负责受理市场主体和群众诉求,并按照部门职责进行分办,责任部门接到诉求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持续开展督促检查。由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进”专班加强政策落实效果的督导调度和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责问责。
“下一步,为保证延长减免租金的政策落实到位,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都要认真排查房产出租情况,主动联系承租方,对符合减免资格的,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二是国有一级企业、国有大股东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沟通协商,帮助权属企业和其他股东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减免政策落实落地。三是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业绩的,在业绩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于成河说。
有序放开夜经济
“十项措施”提出“支持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发展”,城市管理部门在维护城市秩序和市民合法权益,保障夜经济发展方面有哪些措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周善东说,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经营行为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好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地带正常状态情况下,适度、有序放开。
同时,把服务摆在优先位置,用心服务、细致服务,主动、耐心告知商户、摊贩等群众实施店外经营的条件和注意事项,各县(市、区)都要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和负面清单。我省还将实施精细化管理,巩固已有城市管理成果,管理要更加精细。
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压力
根据“十条措施”,我省将对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相应的社保补贴。这能产生哪些具体的利好?
“比如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我们可以算一笔账,以济南市为例,1名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最低的缴费基数,1年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接近1万元,这部分都由个人承担。如果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政府可以补贴接近6000元,个人最终只需承担不到4000元。按3年算,1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省下1.8万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鲁青说,这对于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压力,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在地方权限范围内,较为重要的两个税种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疫情发生以来,为支持困难行业渡过难关,山东在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的情况下,出台了减免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大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税11.57亿元。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表示,根据《十条措施》,山东拟将政策延续至年底,将再减税30亿元以上。